
当今天的学子们为高考作文那八百字的最低要求而苦恼时,他们或许很难相信,数百年前的科举考场中,文人墨客们正被一种名为“八股文”的文体所束缚。这种文体不仅严格限定在七百字左右的篇幅内,更要求考生必须模仿古圣先贤的口吻进行论述民间配资盘,从段落结构到遣词造句都受到近乎苛刻的规范。从考生们夹带在发髻中的微型纸条,到考场上因触犯名讳而引发的惊险场面;从“非朱熹注释不敢引用”的思想束缚,到“一字之差断送前程”的阅卷标准——这场被誉为“古代高考”的科举考试,早已超越了单纯的人才选拔功能,演变成一场充满荒诞色彩的文字游戏。
一、八股文:在严格规范中起舞的文体
明代成化年间,一项看似平常的科举制度改革,却在无形中为历代考生戴上了沉重的文学枷锁。
根据《明史・选举志》的记载,成化二十三年(1487年),朝廷正式将“八股”格式确立为科举考试的标准文体:“其文略仿宋经义,然代古人语气为之,体用排偶,谓之八股。”
这种被后世统称为“八股文”的文体,将文章机械地划分为破题、承题、起讲、入题、起股、中股、后股、束股八个组成部分,每一部分的功能定位、字数限制乃至语气表达都有明确要求。
展开剩余86%破题作为文章的开篇,必须用两句话精准概括题目主旨,且不得直接使用题目中的字眼。明代万历年间的考生笔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:面对“学而时习之”的考题,某考生以“学务时习,方为功也”破题,因“学务”二字与原文“学而”含义相近,被考官以“破题不典”为由判定不合格。更为严苛的是,破题必须模仿圣贤的语气——谈论“仁”时需效法孔子口吻,论述“义”时要遵循孟子语调,考生们仿佛被迫戴上了圣贤的面具,在文字世界里进行着一场场角色扮演。
中股作为文章的核心部分,更是强调“两两相对,虚实相生”的写作原则。崇祯年间的状元刘理顺在《闱中墨卷》中详细记述了中股的写作规范:“每股不得少于二十句,不得多于三十句,上股论正,下股论反,或上股论古,下股论今,务使气脉贯通,奇偶相生。”这种严格的对仗要求,迫使考生将大量精力耗费在字句雕琢上,甚至出现了“为求工整而牺牲内容”的怪异现象。
清代学者顾炎武在《日知录》中痛心疾首地批评:“八股之害,等于焚书,而败坏人才,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四百六十余人也。”
二、考场百态:从严格搜查到如厕限制
明清科举的奇特规定不仅体现在文章写作上,更贯穿于考场管理的每个环节。从考生踏入贡院的那一刻起,就仿佛进入了一个充满荒诞色彩的戏剧舞台,目睹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的监考场景。
清代将考场管理推向极致。据《清史稿・选举志》记载,每位考生的考棚宽仅三尺,深四尺,高五尺,总面积不足1.5平方米,考生在其中只能“蜷曲而坐,伸足则碍”。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,考棚前方不设门扇,仅有两块木板:白天一块作书桌,一块当座椅;夜晚则将两块木板拼接成床。这种狭小空间,配合江南地区潮湿闷热的气候,使得不少考生在考试期间染上疾病。
光绪年间的《申报》曾报道:“江南乡试,号舍湫隘,考生多有中暑而亡者,甚者疽发于背,溃烂而死。”
考场纪律更是严格到不近人情。明代规定,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随意走动,连如厕都需申请“出恭牌”。据《典故纪闻》记载,洪武年间,一名考生因腹泻频繁申请如厕,被考官认定为“故意扰乱场规”而取消资格。到了清代,为防范考生借如厕之机传递答案,考场内特设“粪桶”,考生必须在考棚附近解决生理需求。夏日里臭气熏天,蚊蝇肆虐,考生们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埋头答卷,真切体会到了“如坐针毡”的滋味。
更为荒诞的是“辨音制度”。清代科举为防范冒籍应试,要求考生在答卷时必须注明籍贯,并由考官当场核对口音。据《清稗类钞》记载,道光年间,一位广东考生因官话不标准,将“广东”说成“广懂”,被考官误判为冒籍而驱逐出场。这种以口音定身份的做法,使许多方言浓重的考生蒙受不白之冤,也成为科举史上的著名笑谈。
三、舞弊与防弊:永不停息的智力较量
面对严苛的科举规定,考生们的作弊手法也层出不穷,从最初的夹带纸条到后来的请人代考,上演了一场场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”的智力博弈,而朝廷的防作弊措施也随之不断升级,形成了一套令人叹为观止的防弊体系。
“夹带”是最常见的作弊方式。明代考生创造了“微型抄本”,将四书五经的内容缩印在丝绸或薄纸上,藏于发髻、鞋底乃至中空的笔杆中。据《万历野获编》记载,万历年间,一名考生将小抄藏于肛门内,因过度紧张导致脱肛,纸条散落一地,当场被捕,成为科举史上的笑柄。为应对此类作弊,清代实行“严搜制度”,考生入场前须由兵丁“裸身检查”,连肛门都要仔细查验,这种侮辱性的检查方式令许多考生倍感屈辱。
“请人代笔”则是更为高明的作弊手段。明清时期,一些富家子弟重金聘请学霸代考,称为“倩代”。据《阅微草堂笔记》民间配资盘记载,乾隆年间,某考生花费千金聘请江南才子代笔,不料代笔者在答卷中引用了尚未刊行的《四库全书》内容,被考官识破。不仅两人被剥夺功名,连推荐人也受到牵连。为防范代考,朝廷推行“亲供”制度,要求考生报考时详细描述体貌特征,如“面白、无须、身高五尺四寸”等,考试时由考官逐一核对,这种早期“人脸识别”技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代考现象。
更为奇特的是“审音辨貌”制度。清代为防止少数民族考生冒充汉族应试,规定对北方考生要“审音”,对南方考生要“辨貌”,甚至要求考生露出脚踝,查验是否具有少数民族的“跣足”特征。
据《清史稿・选举志》记载,嘉庆年间,一位满族考生因自幼生活在汉族地区,口音相貌与汉人无异,被考官以“疑似冒籍”为由取消资格,直至其父出示族谱才得以平反。
面对层出不穷的作弊手法,朝廷也想出了诸多奇特的反制措施。如明代推行“誉录制”,由专人重新誊写考生答卷,防止考官通过笔迹辨认作弊,但这又催生了“誊录作弊”——誊录人员与考生串通,在抄写时留下特定暗号。清代则创立了“磨勘制度”,对录取试卷进行随机抽查,由多位考官重新评阅,一旦发现问题,原考官将受到严惩。
据《清实录》记载,康熙年间,某考官在磨勘中被发现五份试卷“文理不通”,被连降三级,发配边疆。
尾声
1905年,随着清廷一纸诏书宣告科举制度的终结,那些曾经束缚无数考生的奇特规定终于成为历史陈迹。然而,这场延续一千三百余年的“古代高考”,留给后世的不只是荒诞趣闻,更是对人才选拔制度的深度思考——当制度的约束超越人性底线,当形式的完美掩盖内容的价值,再完善的制度也终将走向它的反面。从八股文的文字牢笼到名讳避忌的文字陷阱,从考场的严格搜查到粪桶监考,明清科举的种种奇特规定,不仅是一段尘封的历史记忆,更是一面映照制度困境的明镜,让我们在会心一笑之余,更加珍视思想的自由与人才的多样性。
征引文献
《明史》
《申报》
《清史稿》
《四库全书》
《阅微草堂笔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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